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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23篇)

 2024-03-13 09:49:05    admin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1篇

答:经过多次试点,《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教师〔2017〕13号)于2017年10月26日发布,同时颁布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系列标准:《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我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正式在全国启动。同时,下发《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指南(试行)》《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报告撰写指导书(试行)》等配套文件,并建设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师范教育改革具有延续性,除了上述文件精神和相关标准外,还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及《中学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和《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等,同时还需要参考有关师范生教育实践方面、师德教育方面等其他专项通知与要求。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2篇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专门性教育评估认证机构依照认证标准对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状况实施的一种外部评价过程,旨在证明当前和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专业能否达到既定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认证的核心是保证师范生毕业时的知识能力素质达到标准要求,目的是推动师范类专业注重内涵建设,改革培养体制机制,建立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聚焦师范生能力培养,保证专业培养出符合标准的合格毕业生。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3篇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考查工作的重点是紧扣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专业定位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教师及教学资源的支撑度、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以“五个度”为主线,把8个一级指标和若干个二级指标“串联”起来,对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状况进行全面客观评判。

(1)培养效果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重点考查师范生在毕业时知识能力素质发展是否满足国家“出口”质量要求,是否达到专业所制定的培养目标,同时通过毕业生及用人单位的满意度调查,综合评判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情况。

(2)专业定位对社会需求的适应度。重点考查师范类专业办学定位是否符合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毕业生能否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是否与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定位相符合。

(3)师资及教学资源对人才培养的支撑度。重点考查师范类专业师资队伍配备、课程体系设置、教学资源配置及教学活动安排是否聚焦师范生成长成才需求展开,能否有效支撑师范生能力素质的养成。

(4)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重点考查师范类专业是否建立“评价-反馈-改进”闭环,是否形成基于产出的内外评价机制和持续改进机制,是否注重质量文化建设并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5)学生和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的满意度。重点考查专业是否从学生学习体验和学习收获出发,对在校生、毕业生、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开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用于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的持续改进。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4篇

答:确立“持续改进”的质量观,做好“三个跟踪”、推进“三个转变”。

“三个跟踪”是:

(1)跟踪基础教育改革新发展,更新培养目标。

(2)跟踪教育教学岗位新需求,更新毕业要求。

(3)跟踪知识能力素养新规格,更新课程与教学。

“三个转变”是:

(1)推进从专业自足(学校/教师/学生)向需求导向(政府/基教学生/学校/教师)转变。

(2)推进教中心(教了/重知识传授)向学生中心(学了/重能力养成)转变。

(3)推进内部监控(自我循环)向内外评价(反向设计/正向施工)转变。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5篇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一大重要特点就是要求专业建立持续改进的质量文化。认证标准指标内容贯穿了质量持续改进理念,强调聚焦师范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对专业人才培养活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与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人才培养工作改进,形成“评价—反馈—改进”闭环,建立持续改进的质量保障机制和追求卓越质量文化,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一方面,设置了独立的“质量保障”指标,从保障体系、内部监控、外部评价、持续改进四个方面对“评价培养目标是否达成以及持续改进”提出要求。

另一方面,在“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设置“评价”二级指标,在“师资队伍”部分设置“持续发展”二级指标,要求专业建有的各种机制、制度和措施,最终都要落实到执行、跟踪、评价与改进。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6篇

答: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对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内能够达到的职业能力和职业成就的总体描述,是对学生的发展预期,是专业对人才培养的一种社会承诺。专业培养目标的制定,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国家、地区学前与基础教育改革及社会发展需求,符合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通过社会需求调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调查、利益相关方调查、专业教师与学界专家研讨,积累一手数据,在学校整体人才培养定位的框架下,结合专业自身的历史经验、优势和特色,通过科学分析与反复论证,征询相关方认同意见,然后确定并广泛宣传。要对师范生毕业5年左右的具体能力和表现有清晰的表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并要求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7篇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根据第一、二、三级不同的功能定位和组织实施方式,设置了相应的认证工作程序。第一级采取网络平台数据采集方式,对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第二、三级采取专家进校考查方式,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周期性认证,认证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专业自评、材料审核、现场考查、结论审议、结论审定、整改提高等7个阶段。

(1)第一级监测采取网络平台数据采集方式,对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高校按要求每年定期填报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数据信息。评估中心对专业办学的核心数据进行监测、挖掘和分析,建立各级监测指标常模,形成各类监测报告。

(2)第二、三级认证申请与受理。高校向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具备资质的教育评估机构提交认证申请。教育评估机构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8篇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有“两条主线”。第一条是:专业自评自建主线——“五个度”; 第二条是:专业落实认证标准的主线——“一践行三学会”毕业要求。

考查特色主要有三点:第一,标准全覆盖。师范类专业认证考查范围涵盖人才培养活动的各个环节,贯穿学生入学至毕业的整个培养过程,而且还特别关注前期调研与学生毕业后发展状况。第二,考察“说-做-证”(说得清、做得实、证得明),既重实质,又重过程, 要求实质合理、过程留痕、结果有效。第三,效果导向,重点考察“五个度”。总体检验:培养目标与培养效果的达成度。重点考查:(1)专业定位与社会需求的适应度;(2)教师及教学资源的支撑度;(3)质量保障体系运行的有效度;(4)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满意度。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9篇

答: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师范类专业认证结果将为政府、高校、社会在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用人单位招聘、高考志愿填报等方面提供服务和决策参考。

通过第二级认证的专业,其所在高校可自行组织该专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工作。通过建立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档案袋,严格程序组织认定该专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视同面试合格。

通过第三级认证的专业,其所在高校可自行组织该专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该专业师范毕业生按照学校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学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视同笔试合格;通过建立师范毕业生教育实习档案袋,严格程序组织认定该专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视同面试合格。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10篇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由中学教育认证标准、小学教育认证标准、学前教育认证标准三类三级构成,三类之间根据同学段特点各有差异,三级之间相互衔接,逐级递进。

第一级:国家对师范类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

第二级:国家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

第三级:国家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的卓越要求。

第一级认证达标,才能申请第二级认证;通过第二级认证,才可以申请第三级认证。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11篇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强调在工作中遵循统一体系、省部协同、高校主责、多维评价原则。

(1)统一体系原则:发布国家认证标准,实施整体规划,开展机构资质认定,规范认证程序,严格结论审议,构建统一认证体系,确保认证过程的规范性及认证结论的一致性。

(2)省部协同原则: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专业化教育评估机构的作用,形成整体设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分批实施的协同机制,确保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3)高校主责原则:明确高校专业建设的主体责任,引导高校积极开展专业自评,推动建立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

(4)多维评价原则:采取常态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合、在线监测与进校考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合、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多维度、多视角监测评价专业教学质量状况。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12篇

答:评建准备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础工作,原则上参评高校至少在提交认证申请前1年开始评建准备,主要任务是比照认证标准,找出自身存在问题与差距,逐步改进提升,具体包括:

学校层面:以专业认证为抓手,以认证理念推动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引导师范类专业聚焦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培养,建立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质量文化;开展广泛宣传;建立评建保障机制。

专业层面:对照认证标准开展自查,总结取得成效,梳理问题与不足,以问题为导向,进行有针对性改进。其中,重点工作是重新审视修订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大纲,建立基于产出的质量评价机制,整理教学档案与佐证材料。

教师层面:认真学习、充分理解认证理念与认证标准,将认证理念和认证标准落实到教学活动中,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持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13篇

答:师范专业应该做好“六个对接”:

“反向设计”人才培养方案:

(1)对接基础教育师资需求设计培养目标。

(2)对接教育教学岗位需求设计毕业要求。

(3)对接毕业要求设计课程体系与教学环节。

“正向施工”落实和评估培养效果:

(4)对接课程目标“产出”应知应会

(5)对接毕业要求“产出”学习成果

(6)对接培养目标“产出”师范人才。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14篇

答:自评是参评专业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对办学状况、教学质量进行自我检查的过程。自评工作要求师范类专业根据认证标准要求,从专业办学特点出发,通过举证方式,详细说明专业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所开展的具有自身特色的教育教学实践与取得的成效(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各教学环节的安排与保障、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师范类专业在自评的基础上撰写形成的自评报告,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第一手资料。现场考查专家组开展自评报告审阅、进校现场考查以及认证结论审议,均以自评报告作为重要依据。尤其是现场考查,其主要目的是核实自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了解自评报告中未能反映的有关情况。自评工作是否到位、自评报告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认证各工作环节的进展及认证结论的可靠性,因此,自评是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基础。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15篇

答:专业认证的“主线”是指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之间“反向设计、正向施工”的互动关系,按照“反向设计、正向施工”的逻辑培养师范生。

专业认证的“底线”是指建立完善三个机制:课程教学、教育实践和学习成果的质量监控机制,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基于评价结果的持续改进机制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16篇

答:包括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与教学、合作与实践、师资队伍、支持条件、质量保障、学生发展8个一级指标,共38个二级指标。具体如下:

(1)培养目标:目标定位、目标内涵、目标评价。

(2)毕业要求:师德规范、教育情怀、学科素养、教学能力、班级指导、综合育人、学会反思、沟通合作。

(3)课程与教学:课程设置、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

(4)合作与实践:协同育人、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导师队伍、管理评价。

(5)师资队伍:数量结构、素质能力、实践经历、持续发展。

(6)支持条件:经费保障、设施保障、资源保障。

(7)质量保障:保障体系、内部监控、外部评价、持续改进。

(8)学生发展:生源质量、学生需求、成长指导、学业监测、就业质量、社会声誉。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17篇

答:为保证认证工作做到风清气正,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对教育评估机构、现场考查专家组、参评专业及所在学校都提出了纪律要求。

(1)要求教育评估机构、现场考查专家组严格遵守认证工作规定,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开展某一专业认证工作时,不接受参评院校的讲学、访问邀请;不接受参评专业及所在学校认证前拜访,不得与参评专业及所在学校发生任何经济关系;不得从事任何其它影响决策及有违公正性的活动;不透露认证专家组内部讨论情况;与参评专业及所在学校存在利益关系(如校友、兼职、校董、奖学金设立者、捐资者等)时,主动提出回避。

(2)要求参评专业及所在学校要保证填报的专业教学状态数据和提交的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真实可靠,保证教学文档的原始性与真实性,不虚构、不编造(上述数据和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认证结论实行一票否决);接待工作要坚持从简,不搞形式主义,不迎送专家,不安排各种形式宴请;不召开汇报大会(包括开幕式和闭幕式),不组织师生文艺汇报演出,不造声势(包括校内张贴欢迎标语、悬挂彩旗等);不送财物或变相发放补贴,不超标超规格安排食宿,不与认证专家发生任何经济往来;专家组名单公布后,参评专业及所在学校不拜访认证专家,不邀请认证专家来学校讲学、访问,不得从事任何其它有违认证公正性的活动。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18篇

答:持续质量改进是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基本理念,贯穿于认证工作的各个环节。师范类专业认证从认证标准到认证程序都要求参评专业做好持续质量改进工作,并形成机制。

(1)认证标准第7条“质量保障”,明确提出四项要求:第一,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第二,专业应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第三,专业应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第四,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2)认证工作程序设有“整改提高”阶段,明确要求已通过认证的专业应认真研究认证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具体包括三种情况:首先,通过认证的专业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改报告。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逾期不提交或整改报告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其次,通过认证的专业有效期内如果课程体系、师资队伍等办学条件发生重大调整或变化,须及时向教育评估机构申请对调整和变化部分重新认证。重新认证通过者,可继续保持原认证结论至有效期届满;否则,终止原认证有效期。重新认证工作程序可适当简化。第三,通过认证的专业如果要保持认证有效期的连续性,须在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一年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19篇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一种举证式认证,现场考查专家组主要是通过参评专业的“说”、“做”、“证”三个环节,来查证和判断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状况是否达到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并给出认证结论。

所谓“说”,即“自己是怎么说的”,参评专业要明确自己的办学定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等,“做”即“自己是怎么做的”,参评专业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导向所实施的教学活动以及对学生整个学习过程进行全程跟踪与形成性评价的措施与做法;

“证”即“证明自己所说和所做的”,参评专业要为证明自身达到标准要求逐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此,师范类专业认证要求参评专业的“说”、“做”、“证”必须达成一致。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20篇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的任务是“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

“以评促建”,旨在通过“兜底”监测,督促高校加大师范类专业建设投入,保证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达到国家基本要求。

“以评促改”,旨在通过“合格”认证,推动高校深化师范类专业教学改革,尤其是培养模式和实践教学改革,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

“以评促强”,旨在通过“卓越”认证,引导师范类专业做精做强,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卓越标准要求,形成基于产出的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不断提高师范人才培养质量和国际竞争力。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21篇

答:基于产出导向的教育(OBE)是目前国际高等教育倡导的一种先进理念,也是新时代我国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的核心理念。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正是按照这一理念来设计和制定。

以产出为导向,就是强调以师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关注师范毕业生“学到了什么”和“能做什么”,而非仅仅是“教师教了什么”。

要求专业按照“反向设计,正向施工”的基本思路,面向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求,以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为出发点,设计科学合理的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采用匹配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配置足够的软硬件资源,要求每个教师明确自己在课程教学中的主体责任,最终通过课程目标、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定期评价和持续改进,保证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的达成。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22篇

答:OBE,是Outcomes-based Education的缩写,即基于学习产出的教育模式。教育者必须对学生毕业时应达到的能力及其水平有清楚的构想,然后寻求设计适宜的教育结构来保证学生达到这些预期目标。

OBE关注的五个问题:

(1)让学生取得什么样的学习成果?

(2)为什么要让学生取得这样的学习成果?

(3)如何有效地帮助学生取得这些学习成果?

(4)如何知道学生已经取得了这些学习成果?

(5)如何保障学生能够取得这些学习成果?

OBE教育模式是一种教育范式的革新,本次师范类专业认证,OBE是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设定的原则性理念,即“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认证关注点可以概括为“三个三”。

“三个三”即三个产出、三个支撑、三个评价。

三个产出:社会需求产出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产出毕业要求,毕业要求产出课程目标。

三个支撑: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课程教学对课程目标的支撑。

三个评价: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师范专业认证的总结 第23篇

答:师范类专业认证理念为“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是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行动指针,贯穿师范类专业认证全过程。

(1)学生中心:强调从以“教”为中心的新模式转变,要求遵循师范生成才成长规律,以师范生学习效果和个人发展为中心配置教育资源和安排教学活动,并将师范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2)产出导向:聚焦师范生受教育后“学到了什么”和“能做什么”,强调明确学习产出标准,对接社会需求,以师范生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反向设计课程体系与教学环节,配置师资队伍和资源条件,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3)持续改进:强调聚焦师范生核心能力素质要求,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跟踪与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用于教学改进,形成“评价-反馈一改进”闭环,建立持续改进质量保障机制和追求卓越质量文化,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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